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启东市志良建筑材料厂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型建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启东市志良建筑材料厂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沈春华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