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对******有限公司文创产品生产制作年度供应商库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址:江苏省南通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比选范围:根据比选人要求对文创产品概念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制作文创产品。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比选人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机构予以调整。期满后,比选人可以视情延长有效期,或重新比选以及补充比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文创产品生产制作项目;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其他
3.3.1比选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3.3.2参选人不得和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如出现前述情况,参选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比选时选出一个参选人参与比选,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参选人的参选资格。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有限公司文创产品生产制作年度供应商库中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居民身份证,******(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00分。
7.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轨道大厦15楼1506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比选人可以对参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参选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选人参选资格,并列入******有限公司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轨道大厦1808室
联 系 人: 周女士
比选人联系电话: 0513-******
招标代理单位: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0.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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