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污水主管网新建污水泵站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人民政府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公示时间 | 2024-06-18 16:17:47 | 项目预算 | 227400.0元 |
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污水主管网新建污水泵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6-18 16:17:47 阅读次数:190】 项目概况320682-2024-06-024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320682-2024-06-0249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污水主管网新建污水泵站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
-
227400.0(元)
-
最高限价:
-
227400(元)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污水主管网新建污水泵站工程,在丁磨路污水主管道与规划兴磨路交叉处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将丁磨路污水主管道及振兴路污水连接管道污水收集后排入丁磨公路现状污水主管中;对新建泵站污水进水管进行连接,新建进水管道采用De500PE实壁管,管道长度约13m;对新建泵站污水出水管进行连接,新建出水管道采用De315PE实壁管,管道长度约10m。具体详见文件第三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碧霞路299号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商铺8室一楼
-
四、开启:
-
时间:2024年06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碧霞路299号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商铺8室二楼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本项目现场至少一轮报价)
2.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及产生的费用,如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全面、不充分,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等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3.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人民政府
-
地址:******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碧霞路299号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商铺8室二楼
-
联系方式:0513-******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