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科资〔2023〕107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认定工作。经各单位自主******有限公司达到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拟推荐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17时。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科研机构处******
联系地址:崇川路58号1号楼307室;邮政编码:226019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