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地下室局部改造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CG202305
2.项目名称: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地下室局部改造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494238.34元,(含暂列金5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采购需求: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地下室局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复印件。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如投标人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多个资质时,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管理局“首页-公告公示”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0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00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所有响应供应商须将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288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缪婷婷******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