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业类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含税总价限价:290万元;本项目对部分物资设置含税单价限价,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用户需求书》或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中标原则
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耗材供货业绩(须含安保器材或保洁类耗材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无************************银行回单)须复印清楚,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官网直接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有限公司18楼,李先生,******032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即须在2025年2月11日14时00分前送达并完成签收,如采用邮寄方式,******,否则比选人将不承担参选文件遗漏的责任)。
2.编制及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的文件袋上应依次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其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对应一致。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写明上述信息或所写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错放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U盘)”组成。电子投标文件须含“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3)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二份,电子文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U盘)”须分别单独装订、密封,且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内容。
(5)纸质投标文件均采用A4版面统一装订,并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
(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人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未按规定编制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江苏招标投标服务平台(******/#/newinde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5年2月5日17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3.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联系人: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八、异议处理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513-******(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1801。
******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业类耗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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