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
******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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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三(三溴苯氧基)三嗪技改项目 |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李湾路89号欣舟化工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三(三溴苯氧基)三嗪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李湾路89号欣舟化工现有厂区内; 投资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行业类别:c2662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占地面积:23333.33m2(本项目不新增厂区面积,厂区现有面积为35亩); 职工人数:依托现有,不新增;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年运行时数7200小时; 建设周期:12个月。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3月13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第一次项目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8月7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参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1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6日在《环球时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15日在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及项目所在地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1月3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经“双效蒸发”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离心废水、脱水废水)进入厂区物化处理单元(处理工艺:芬顿氧化+微电解+絮凝沉淀+调节池+微电解+中和沉淀)处理后,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进******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依托现有3根排气筒。 三(三溴苯氧基)三嗪溶解、成盐、缩合、水洗抽滤、蒸馏、离心及烘干废气、双效蒸发及干燥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二级冷凝+一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三(三溴苯氧基)三嗪烘干投料、筛分、包装及双效蒸发烘干放料废气分别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至“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 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 有组织废气氯苯类、酚类、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三聚氯氰执行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的技术方法》计算所得标准。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边界氯苯类、酚类、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限值要求(三聚氯氰执行非甲烷总烃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要求。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滤袋、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粉尘,厂内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生产车间二、储罐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的5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